关于审定规划路(金迎路-金通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22246813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35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807 ),并经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2〕34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100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规划路(金迎路-金通路) 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金通路,西至金迎路。(四至范围)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8658.9平方米(其中征地0平方米,借地0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50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规划路(金迎路-金通路)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20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规划路(金迎路-金通路)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按照绿容部门要求落实,预留行道树种植穴宽度1.5米内且1.5米深度内不能设置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按照交警、交通、 绿容等部门核提的意见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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