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南郑路(曹杨路-真华路段)地下公共通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中环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808216785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6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099),并经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2]7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50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南郑路(曹杨路-真华路段)地下公共通道。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真华路,南至F4-01地块,西至曹杨路,北至E3-03地块。(四至范围)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63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五、建设工程性质:地道

六、建设规模:长24米,宽48米

七、总建筑面积:1632.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632平方米。

八、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应综合考虑高峰时段瞬时的人流及车流疏散要求。

2、因涉及南郑路地下已建综合管廊、道路下市政管线及220kv超高压电塔等,应在后续的深化设计中,进一步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方案,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按相关规定推进实施。

3、方案征询建委、生态环境、交警、交通、民防、国网电力、副中心等部门意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1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