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梅川社区W060901单元A12a-02 地块(就地转型部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玖蒲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2242572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13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玖蒲实业有限公司 。

二、建设项目名称:梅川社区W060901单元A12a-02地块(就地转型部分)建设项目 。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征镇东至规划安岳路, 南至规划雅砻江路,西至真北路(中环线),北至怒江北路 。

四、规划用地性质: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

五、可建用地面积:23295.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 150575.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7890.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685.46平方米 。

七、计容建筑面积:9318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4.0 。

九、绿地率:2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0米 。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生态环境、消防、卫健委、绿化市容、交警、民防、交通委、建委规建、邮政、地震局、水、电、燃 气、苏河办、长征街道等方面管理要求, 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地上二层连廊按情况说明预留今后实施条件。

5、待扩大用地手续完成后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二、市局会审意见:

1、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及建筑规模要求, 进一步复核方案中6500平方米备用空间具体位置是否满足使用需求。

2、本项目地下不设置商业设施,须通过地区功能业态深化研究,统筹相邻街坊规划商业布局,以明确本项目地下空间功能和布局依据,保证方案落实已批控规和出让合同的合法性。

3、方案未按控规和出让合同要求设置地下一层人行通道, 应 结合地下空间功能研究, 落实控规和合同要求预留地下一层人行通道实施可行性。

4、控规和出让条件中要求设置地上二层连廊,方案中预留了接口,应进一步结合周边人行天桥、地铁站、公交站点等设施规划布局,确保今后实施的衔接可行性。

5、进一步深化整体建筑和空间景观风貌,优化建筑形态、色彩和材质,细化沿中环线建筑立面及屋顶第五立面设计。

6、本项目和周边大型商业地块要开展区域交通评估,并结合交通组织完善室外空间和场地设计。

7、方案涉及对上位规划依据调整的,应符合《上海市详细规 划实施深化管理规定》,其中涉及对出让合同中控制要求调整的,应按规定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 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 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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