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红旗村E3地块轨交区间地下保护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中环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7072885026)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选〔2017〕第7号)通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编号:普发改投【2017】35号 ),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7)DA31010720174740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中环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红旗村E3地块轨交区间地下保护设施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红旗村E3地块内,东至规划真华路,南至规划南郑路,西至曹杨路以东用地范围线,北至真如港

    四、规划用地性质:市政设施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3020平方米。

    六、总计容面积:0 。

    七、地上不计容面积:0 ,地下不计容面积:47120 平方米。

    八、规划管理要求:

    1、总图设计与场地

    1)退界要求:地下设施结构退让北侧铜川路红线30米,退让南侧真华路及规划南郑路直线段5米,退东、西侧规划用地范围控制线12.8米,上述退界均以结构外墙面起算。

    2)场地竖向:现状场地已经平整,场地标高4.0。室外地坪标高4.5,正负零为绝对标高4.8,涉及铜川路市政管线对接技术实施论证等工作,应于总体设计文件审查阶段进一步落实,报送规划许可前完成。

    3)地下结构结建要求:地下结构的层高控制应充分考虑地块后续开发有关地下建筑功能定位,预留结建方案。

    地下4层层高设置应满足轨交工程技术作业要求。

    建筑面积计算不涉及层高换算,不得在后续设计中进行插层和竖向分隔。

    2、关于并联审批意见落实

    1)本次批复建设项目为地块前期基础性实施工程,应纳入地块入出让范围,作为地块开发建设条件。涉及轨交14号线线路及附属设施,须与控详规划协调事宜,以规划科具体意见和要求为准。

    2)真如港河道实施具体要求,应纳入地块出让建设条件约定,本次规划设计方案暂不涉及。

    3)与轨交14号线具体结建之技术方案实施,审批报批及备案机制要求,应按沪交轨安(2017)第52号《红旗村E3地块轨交区间地下保护设施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执行。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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