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批复申请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00720174030)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现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尚未完成,你单位申请方案批复延期。

    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00720174030)有效期调整至2018年6月30日。请你单位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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