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8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2-19
发文字号:
普
规土建〔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批复申请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00720174030)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现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尚未完成,你单位申请方案批复延期。
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规土资普许方(2017)第4号《关于审定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DA31000720174030)有效期调整至2018年6月30日。请你单位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