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武宁路74弄2-10号(双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通知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武宁路74弄2-10号(双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变更的申请》收悉。

经核,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8〕50号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编号:沪普设(2018CA31010720185529)。

现你单位为了推进该项目,提出调整该设计要求部分内容的申请。经研究,同意调整设计要求第八条相关内容,调整后内容如下:

八、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面宽控制要求:不涉及变化;

2、建筑层高控制要求:不涉及变化;

3、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执行;

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74弄2-10号贴扩建后与地方天圆建筑间距减少,需处理好邻里关系;

5、其他设计要求:

1)妥善处理74弄2-10号居民诉求,依托街道积极化解矛盾;

2)工程实施前应做好公示,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建议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3)对原有建筑进行房屋质量和结构安全检测并实施加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审图、施工;

4)另应征询消防、卫生、环保、市容、交通、绿化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原核定的其他相关规划设计要求不变。请你单位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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