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W060802-B3-01a东北块(真如副中心B3地块东北侧)地块住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通知

上海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W060802-B3-01a东北块(真如副中心B3地块东北侧)地块住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材料文件,我局收悉。

根据普府函【2018】1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结案报告的函》之要求,建设项目所含3#商业为我区类住宅整顿清理对象,其建筑功能由商业调整为酒店,基地相关配套进行微调。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W060802-B3-01a东北块(真如副中心B3地块东北侧)地块住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上海骏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建设项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W060802-B3-01a东北块(真如副中心B3地块东北侧)地块住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东至规划南石路(暂名)、西至兰溪路、南至现状固川路、北至规划固川路(暂名)

四、调整内容:

1#2#办公,一层商业用房调整为办公配套,建筑面积共计621.38平方米。

3#楼,商业调整为酒店,建筑面积共计7478.63平方米。

五、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1. 酒店配置独立出入,商业动线不应干扰社区活动及居住。

 2.地下室功能区域、建设指标涉及调整,须办理地下经营性面积核定的,后续按规定办理。

      3.办公建筑以层为最小权属单元。

      4.酒店建筑面积7478.63平方米,整体为一个权属单元。

      5.其他建设条件及要求按沪普规土(2015)出让合同第12号等文件执行。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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