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 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关于审定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规方普(2017)DA31010720174008号)有效期至2017年9月6日。你单位未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目前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变化。

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关于审定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规方普(2017)DA31010720174008号)有效期调整至2019年3月6日。

请你单位依法依规据此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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