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 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9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22 13:59:23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关于审定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规方普(2017)DA31010720174008号)有效期至2017年9月6日。你单位未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目前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变化。
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便于你单位开展后续工作,同意沪普规土许方(2017)第3号《关于审定2005年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第一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沪规方普(2017)DA31010720174008号)有效期调整至2019年3月6日。
请你单位依法依规据此抓紧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