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延续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9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19 15:44:33
发文字号:
沪普规土许方〔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9030821211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延续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方〔2018〕56号文审定沪普方(2018)DA3101072018610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 电梯厂家未能按时交付电梯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延续长风新村社区学校新增电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延续至 2019 年 9 月 27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