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你单位填报的2019052121385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73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东至甘泉苑小区,南至甘泉苑小区,西至灵石路,北至沪太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3077.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0900.82

七、计容建筑面积:2440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1.87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17.08%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45.0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该地块详规和规划土地意见书中要求控高45米,现方案45.35米。请在下阶段设计中,修改优化方案,落实详规控高45米的要求。

2、建设内容涉及部分既有建筑的加固工程。应及时做《房屋质量检测报告》,设计中根据上述报告的内容,完善结构加固方案,确保建筑和施工安全。

3、该项目涉及使用玻璃幕墙体系,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反射环境影响不通过,则应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进行修改,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文本中虽有点状日照分析,但仍应根据《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以法律认可的形式出具《日照分析报告》,作为日照分析的法定要件。

5、详规和规划土地意见书中提出的建议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育托管点的要求,请建设单位及时与甘泉街道联系,征求意见,确定最终配置方案。

6消防、区绿容局、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民防、市交警各部门方案反馈的意见,建设单位应予以落实。

7、项目中如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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