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两湾一宅飞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53021407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普方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768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两湾一宅飞地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中山北路1660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476.7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1288.29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6268.86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A地块5.38,B地块4.41。

九、绿地率:2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

十一、建筑密度:49.9%。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根据交警要求,取消A地块附近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蛇形护栏,非机动车一律入库,在总体阶段落实。

2、根据绿容局要求,2#楼一层垃圾分类收集房按照“四分类”标准设置。

3、卸货车位设置于道路转角处,装卸商品在夜间进行,分时管理,减小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4、进一步完善深基坑评审等工作。

5、根据公安分局意见,警署规模达到2906.46平方米,因此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做好出让合同调整工作。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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