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中心医院新建急诊综合楼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普陀区中心医院:

你单位填报的2019041721312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X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2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普陀区中心医院。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中心医院新建急诊综合楼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 东至花溪路,南至兰溪青年公园,西至兰溪路,北至梅岭北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26720.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2707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813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3.36 

九、绿地率:20.02%。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4米(女儿墙)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本项目方案实施中含拆除建筑面积约18266.42平方米,具体以《普陀区中心医院拆除建筑面积确认表》为准。你单位应根据上述《拆除建筑面积确认表》,予以拆除相关建筑。

2、设计方案应进一步加强对周边风貌特色的分析,并在建筑立面形式、色彩上进行优化完善。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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