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四村24-25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71821519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65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四村24-25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白兰路普陀四村24-25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190.99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增量542.75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增量542.75平方米。

八、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3.5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8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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