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老年护理院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2019072421530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4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老年护理院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新槎浦河,南至武威路,西至绿松路,北至桃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440.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0951.9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88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2.0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40.0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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