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中央绿地二期工程(地下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71921521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4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中央绿地二期工程(地下建筑)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景泰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敦煌路,北至武威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绿地配套地下空间。

六、可建用地面积:地下用地面积161601.1平方米

七、总建筑面积:109997平方米。

八、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该项目为中央绿地二期配套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满足绿地生态景观要求,与后期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设计相结合。

3、075-01地块北区地下车行道出入口需根据交通部门意见及道路下穿情况作进一步结论。充分考虑机动车出入口与周边城市道路关系,合理规划行车路线,有效提高车行效率与人行安全度。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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