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中山北路3223弄1、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80721563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95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中山北路3223弄1、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 东至中山北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曹杨铁路综合市场,北至上海市沙田学校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413.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新增),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64.1平方米。

八、其中:

1号:新增建筑面积82.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2.05平方米,建筑高度8.35米;

2号:新增建筑面积82.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2.05平方米,建筑高度8.35米;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2条设置防火墙。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 2019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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