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03地块项目桩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华谊景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1821729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603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华谊景润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03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永登路,西至景泰路,北至武威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62726.8平方米 

六、桩长及根数:桩长为28-67米,共计4254根。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议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相互贯通,并满足管线敷设等设施覆土需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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