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甘泉三村401-403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19000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11-21 14:36:36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19〕7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2821754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甘泉三村401-403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东至黄陵路,南至宜君路,西至安塞路,北至新村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11562.74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新增 477.53平方米(不包含加装电梯部分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新增 477.53平方米,出用地红线扩建部分面积24.2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增477.53平方米(不包含加装电梯部分建筑面积);
八、方案加装电梯部分,总面积140.4平方米,超出地籍范围,因此不在本次审批范围内,因其侵占道路红线,如遇道路市政工程扩建应无条件拆除。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3.25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根据区建管委(市政科)意见: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建设单位应排摸侵占市政道路的扩建部分地下管线情况,并取得现有设施单位意见,做好市政管线保护工作,确保设施使用安全。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