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12-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关于审定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12-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传耘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110623381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0)DA31010720200114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传耘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12-1地块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金通路,南至银杏路,西至金迎路,北至规划真鸿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普通仓储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53306.9平方米;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55893.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97976.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705.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270.37平方米;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64594.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06.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8.01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74630.0平方米;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61482.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1.31;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1.10; 

九、绿地率: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20%;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2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2-1地块:25.0米;

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11-1地块:25.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建委、生态环境、消防、卫生健康、绿化市容、交警、民防、交通、电力、市政、空管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3、地块结建110kv变电站应按电力部门意见进一步落实。

4、沿金迎路开设物流次出入口涉及绿地变动,在项目动工前需办理绿化行政审批手续。

5、跨市政道路敷设的管线,其管线敷设方案必须满足管线综合相关技术要求。

6、项目涉及的民航空管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检查监管工作。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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