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连亮路(区界-祁安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0416111378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0]8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0)BA310107202001003),并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0]43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 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35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连亮路(区界-祁安路)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社区,东至祁安路,南至规划绿地,西至普陀-宝山区界,北至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地块。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8200.7平方米,全部为地面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道路。 

六、建设规模:长度约388米,宽度20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连亮路(区界-祁安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 方案。 20米红线宽度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 4 米人行道=20米。进口渠化段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15米车 行道+2.5米人行道=20米。 

2、原则同意连亮路(区界-祁安路)道路新建工程市政 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 的要求,按照集约、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电信箱、路灯、座椅、废物箱等市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 洁有序,提高城市品质。 

5、由于公交站点具体实施方案未确定,可行性研究评 估报告中的费用为暂估。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书面申请公交站点不纳入设计方案和后续规划审批事项,并书面承诺妥善落实公交站点后续事宜。

6、请进一步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通、绿化、 交警、轨道交通、电力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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