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宝能西上海中心西区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50824214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427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宝能西上海中心西区新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东至宝能西上海中心东区新建项目, 南至麦德龙超市, 西至真光路,北至曹安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98451.3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88217.8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5859.4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3.06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90.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 建管、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且,在出让合同调整阶段,建设单位应申请依据最新土地权属调查报告更正用地面积和容积率。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 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国标及相关地标等政策文件执行。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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