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宝能西上海中心东区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50824213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430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宝能西上海中心东区新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征镇东至真北路,南至麦德龙超市,西至宝能西上海中心西区新建项目,北至曹安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3361.3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94802.6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09921.4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3.93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00.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 建管、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 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国标及相关地标等政策文件执行。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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