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宜川三村116-11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60224377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47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宜川三村116-11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二期) 。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宜川路街道 宜川路路宜川三村弄118-119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扩建952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 扩建95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扩建952平方米;

八、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7.1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 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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