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康复医院(暂名)康复综合楼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2021081124718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72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康复医院(暂名)康复综合楼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上海市甘泉路街道 东至银都佳园小区,南至汪家井小区及长富大厦,西至长富大厦及志丹路高架桥,北至延长西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7794.1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88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2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4。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15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7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方案涉及生态环境、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交通、建管委、文旅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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