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曹杨二村160~177号房屋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91624912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86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二村160~177号房屋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曹杨二村路160-177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7460.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六、总建筑面积:8396.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96.06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8396.06平方米。

其中:

160-163号:新增建筑面积1604.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 积1604.26平方米,建筑高度20.4米;

164-167号:新增建筑面积1584.3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 积1584.33平方米,建筑高度20.4米;

168-171号:新增建筑面积173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 积1730.8平方米,建筑高度20.4米;

172-174号:新增建筑面积1782.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 积1782.77平方米,建筑高度20.4米;

175-177号:新增建筑面积169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93.9平方米,建筑高度20.4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加层新增住宅建筑仅可用于安置因成套改造被抽户层居民。

2、本次成套改造范围内涉及到的相邻关系、日照,由于政策支持,相关矛盾根据成套办情况说明协调解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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