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新湖明珠城三期B1-B4号楼(含B5号商业)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桩基内容的决定

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新湖明珠城”三期B1-B4号楼(含B5号商业)建设项目桩基内容核定的申请》收悉。经核,新湖明珠城三期于2004年12月30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04)0147号。目前B6-B15号楼住宅已建成交付。B5号楼由主楼和裙楼两部分组成,主楼21520.1平方米已建成交付,裙房由于动迁原因,未能建设。目前,B1-B4号楼及B5号楼裙房地块征收工作即将结束,你司计划于2018年启动建设。现该项目桩基设计及审图工作已全部完成,对B1-B4号楼、B5号楼裙房及地下车库桩基内容做如下核定:

    B1号楼:48米桩长,数量190根;30米桩长,数量23根。

    B2号楼:48米桩长,数量200根。

    B3号楼:48米桩长,数量194根。

    B4号楼:48米桩长,数量194根。

    B5号楼裙房:30米桩长,数量58根。

    地下车库:28米桩长,数量1238根;35米桩长,数量32根。

    请建设单位接此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工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处理好与邻里关系。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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