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征镇214、210街坊商办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信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80903208259《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4550、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507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 。现因优化商业办公建筑功能 ,你(单位)申请对《普陀区长征镇214、210街坊商办楼项目》(地下室D1、T2、 T3、T4塔楼)办理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一、建设内容及指标

1.T2办公(含配套商业)

建筑性质:办公及商业;

地上计容面积75600.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9752.3平方米;

建筑高度154.95米。

2.T3办公(含配套商业)

建筑性质:办公及商业;

地上计容17185.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489.86平方米;

建筑高度64.45米。

3.T4办公

建筑性质:办公;

地上计容16517.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17.27平方米;

建筑高度62.95米。

二、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1.落实市政配套设施结建工作,按建设(结建)协议推进,须进一步办理审批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阶段须落实到位。

2.建筑面积计算,执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建筑面积计算配套文件之规定、规范。执行节点以规划设计方案发文为准。涉及总体技经指标须做调整的,按规定办理。

3.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110KV变电站、须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市政配套与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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