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城市副中心A6地块项目(4期)14号办公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2121733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普建(2015)FA3101072015414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  取消飘窗设计 ,你(单位)申请对平面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筑平面图三至十七层栏杆位置调整。

2、调整后建筑面积为36445.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6214.4平方米,超出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应在A5地块1#办公楼未建的建筑面积内核减。

3、由于该办公楼平面分隔较小,建设单位在销售阶段需结合真如副中心管委办意见,避免出现小单元散售散租现象。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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