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上海市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5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021822081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普建(2014)FA310107201457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3、4、15号批文,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91306部队参作[2020]40号文要求调整,你(单位)申请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建筑面积:112082.3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9254.4平方米。

2建筑高度:279.85米。

3、其他规划要求:

因办公标准层分隔有较多小单元,后期应加强销售或出租工作,避免散租散售现象,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环境,提升副中心办公品质。

4附件:建筑施工图一套。

                项目表一份。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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