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曹杨二村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9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05 15:12:28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核发曹杨二村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0080322913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曹杨二村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20)FA310107202001071)。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