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征镇 214、210 街坊商办楼项目(±0 以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长征镇 214、210 街坊 商办楼项目(±0 以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信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0081222959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普建 (2016)FA3101072016455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个别柱网变动及内部分隔优化 ,你(单位)申请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地下室 D1 内部分隔调整。

2、地下室 D2 结构柱网变动及内部分隔调整。 

3、控规要求配置的教育、体育、文化设施面积部分设 置于地下室 D1 的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分别为 5213 平方米、 5365 平方米、8000 平方米。教育及文化不足部分在 T2、T3 地上面积予以补足。

另,地下室总面积 146004 平方米不变更。建设单位尽 快完成地下分类出让金补缴及建设主体名称变更手续。 

地下室未予调整部分 , 依据沪普建 (2016) FA31010720164550、沪普规土许建变(2018)2 号、沪普规土许建变(2019)1 号文执行。 

附件: 

1、地下室总平图 

2、地下室分层平面图 

3、S-5 楼梯间平面图、剖面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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