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理科综合楼教学大楼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华东师范大学: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0071392711)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 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03年11月25日完成竣工规划验收并核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2003-0112号)。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理科综合楼教学大楼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0)JA310107202001116)。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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