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市儿童医院科教综合楼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上海市儿童医院: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11213191158)《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已按批准的地名在现场设置了地名标志,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10)0578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为17991.8平方米(含改建面积4722.2平方米(地上一层和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为2396.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3064.6平方米,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上海市儿童医院科教综合楼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JA310107202101566)。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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