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改扩建工程(变更)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58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02 14:08:59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11025157802)《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已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
【2019】1011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经审查,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基本符合要求,建设单位仍需继续补充后续形成的文件资料并整理汇总,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竣工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改扩建工程(变更)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JA310107202101291)。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