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泓杨实业有限公司克莱斯勒新建项目(一期)《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上海泓杨实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10105106363)《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17)0715)。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 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 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本项目已于2019年3月14日核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沪建档检C(2019)070003号。建设单位仍需继续补充后续形成的文件资料并整理汇总,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竣工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上海泓杨实业有限公司克莱斯勒新建项目(一期)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 工 规 划 资 源 验 收 合 格 证 》 ( 编号: 沪 普 规 划 资 源 验(2021)JA310107202100011)。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1月0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