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6号连廊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4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10 16:56:41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000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10203108103)《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14]0216号 )。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本工程土地核验以用地红线为界,用地红线外市政道路上建设主体为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内建设主体为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 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6号连廊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JA310107202100217)。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