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工业厂房改造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03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4-26 16:30:46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001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金江实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10419111414)《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检查,该项目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 [2014]1727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 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工业厂房 改造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 沪普规划资源验(2021)JA310107202100441)。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