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静宁绿地新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决定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80404204543《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静宁绿地新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8)EA31010720185843),并提出有关管理要求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静宁绿地新建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大场浦,南至真如港河,西至真华路,北至铜川路。

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建设用地面积:77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建设工程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设计方案须由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勘测设计资格证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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