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2018042820510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核,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已核发(沪普规土许选〔2015〕第6号)并经调整(普规土规〔201810号)。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普发改社〔20181号),现根据本市城市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 同意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8)EA31010720185786),并将有关事项详见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桃浦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项目名称:莲花公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三、建设用地位置:真北路3725弄,东、西、北至莲花公寓小区,南至复地美墅小区。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建设用地面积:1819平方米。(见附图,以实测为准)

六、建设工程规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35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请你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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