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长风10号北地块商业办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浙铁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1221708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普建(2016)FA3101072016485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  地块处于长风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为满足招商引资需求,配合高端客户需求对单体部分内部功能及性质进行调整 ,你(单位)申请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建筑面积191583.26平方米,地上129803.26平方米,其中商业38883.7平方米,办公90288.46平方米。

2T1、T2 T3办公塔楼第四层由商业调整为办公。

3地下室、商业1-3层及办公塔楼内部功能调整,详见附图。

请你单位依据调整内容与上海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重新签订全生命周期管理合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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