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普陀区万里社区W13-1、W17-8(交暨路185号A、C地块)回搬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长征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19082021596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普陀区万里社区W13-1、W17-8(交暨路185号A、C地块)回搬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建(2019)FA31010720197578)。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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