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长风11号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9000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21 15:55:39
发文字号:
沪普规土许建变〔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31421225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建〔2018〕60号文核发沪普建(2018)FA3101072018695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 建筑面积计算有误,出入口宽度调整等原因,你(单位)申请对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地面突出物建筑面积调整为206.04平方米,其中包含楼电梯出入口171.10平方米,通风口34.94平方米。
2、同普路出入口宽度调整为5米。
3、与周边建筑间距调整详见附图。
4、定位点坐标精度调整至毫米。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