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黄家花园绿色建筑(第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112218019《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31010769156831520191D3101001),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黄家花园绿色建筑(第一期)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设(2019)CA31010720190597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黄家花园绿色建筑(第一期)项目。
二、 建设项目代码:31010769156831520191D3101001
三、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规划李子园路,南至工业河,西至南何支线铁路,北至武威东路。
四、 用地规划性质:公共绿地。
五、 建设工程性质: 绿化管理用房。
六、 建设用地面积:约342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 建设规模: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八、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 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宜沿规划李子园路设置。
3、 基地内绿化管理用房应与绿化及景观相协调。
4、 一期项目应与后续项目建设做好衔接,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我局征询了区绿化管理部门关于黄家花园绿色建筑(第一期)项目的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具体意见附后,请按其意见及管理要求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