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普建(2012)FA31010720120033 “中宁物业综合管理办公用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2016年09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长征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中宁物业综合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报告收悉。

经核,该项目经我局沪普建(2012)FA3101072012003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

经研究,项目周边建设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

现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通知如下:

同意将“沪普建(2012)FA3101072012003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有效期延至二0一七年六月八日。

中宁综合管理办公用房应作为社区行政管理用房,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城市管理监督、税务、工商、房管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

特此通知。

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