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新建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1021701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600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新建建筑)。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方渠路,北至桃乐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2234.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11385.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51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87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 67289.18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不大于5.5 。
九、绿地率:15.03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50.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桃浦转型办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本地块地下车库与096-03地块地库同步实施,车位配比统筹考虑。
5、建筑形态应符合桃浦科技智慧城总体空间景观要求。地块内南北东西向公共通道,需满足24小时对公众开放。
6、地块桃乐路管线综合方案应尽快完成相应结论,确定管线平面布置及埋深设计。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