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新建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1021701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600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新建建筑)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方渠路,北至桃乐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2234.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11385.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51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87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 67289.18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不大于5.5 

九、绿地率:15.03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50.0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桃浦转型办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本地块地下车库与096-03地块地库同步实施,车位配比统筹考虑。

5、建筑形态应符合桃浦科技智慧城总体空间景观要求地块内南北东西向公共通道,需满足24小时对公众开放

6、地块桃乐路管线综合方案应尽快完成相应结论,确定管线平面布置及埋深设计。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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