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71、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71821519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63的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71、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一期)。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曹杨路八村16甲、16乙70、171-172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40678.2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新增91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新增918.77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增918.77平方米;

八、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4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8月0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