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甘泉二村155-15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71821520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3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甘泉二村155-15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甘泉路街道 东至志丹路,南至甘泉路,西至黄陵路,北至新村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31599.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494.80平方米(新增),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4.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494.80平方米。

八、其中:

155-156号:新增建筑面积244.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44.12平方米,建筑高度11.10米;

157-158号:新增建筑面积250.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50.68平方米,建筑高度11.10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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