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真如副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042921342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80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项目名称:真如副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曹杨路,南至真如港,西至金鼎花苑,北至铜川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地下公共通道及公共服务设施。

四、可建用地面积:4769.0平方米(地下)。

五、总建筑面积:7303平方米。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303平方米。

六、计容建筑面积:0.0平方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卫生、绿化、轨道、水务、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跨规划南石一路地下公共通道内不宜设置遮挡设施,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人流的安全疏散。

3、应将专家评审意见及优化建议在工程设计方案及后续的规划审批中进一步落实。

4、及时与电力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5、及时与轨交部门沟通协调,结建部位应满足地铁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请征询轨道交通管理部门。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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