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市铜川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9030121193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61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铜川学校改扩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朝阳河,南至海棠苑小区,西至真北路,北至铜川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地上建筑工程性质:基础教育用房

地上建筑建设范围:17817.9平方米

七、总建筑面积:新增地上建筑面积5601.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2.2平方米;

八、计容建筑面积:5601.39平方米;

绿地率:改建后绿地总面积5014.9平方米,新建屋顶绿化36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指标。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24.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

交通、水务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专业分析、评估评审新增客体的,须按行政主

管部门规定办理

3征询部门意见及调整后之评估评审工作,须在施图设阶段完成落实。

4因本建设项目采用局部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

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5、建设项目风险控制工作以真如街道意见为准。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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