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 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8101020895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沪普方(2018)DA31010720186137):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融英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604地块英雄商办项目(保留建筑)。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方渠路,北至永登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 20915.3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40498.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998.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00.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7189.89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30;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0.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风貌、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建管、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英雄商办项目宜按先保留,后新建的秩序建设,请你司合理安排进度。W06-1401单元096-03地块新建部分可与桃乐路以南102-01地块一并实施。

3、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4、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项目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因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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